2、学校要求教师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发布的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“八不准”:不得讽刺、辱骂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不允许对学生施加过重负担。不允许在学校或对班上的学生进行有偿辅导。不得擅自从事第二职业。不允许利用职务向学生和家长谋取私利。不准备无教案上课。不允许上课迟到、旷课和随意调整。课堂上不允许使用手机。不得佩戴不文明语言和使用不文明语言。不允许酗酒、赌博或变相赌博。
5、事假、病假必须与班主任协调换课(如教学办公室安排调课,每节课扣5元,从期末收入中扣除,并支付给替课老师)。
2.在教学监督工作中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始终是重点。督导小组成员听课时,要督促师生根据作息时间自觉上下课,杜绝教师旷课、随意调课的现象,督促教师严格遵守课堂纪律,检查教师的教学进度,检查教师的教案讲稿,纠正学生的作业,填写教师的课程教学日志,监督学生的出勤情况等。,并及时纠正和处理问题。

高质量的教学水平离不开对教学过程的管理和监控。我校建立了严格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,杜绝随机调班,设专人检查教师每节课的到位情况、多媒体的使用情况,了解作业量的控制情况,随时抽查教师的批改作业,特别注意作业的二次批改,确保每一步的教学质量得到监控。
1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和课时计划,开设各类课程,不得随意加班。以教师在课程计划实施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,作为选拔先进的依据,并与奖惩挂钩。学校对日常教学活动实行全天候管理。校长、教学主任、行政值班人员每天从早上阅读、晨会到放学结束进行检查检查。如发现未经授课、未按教学规定上课、课堂环节脱节、不完整、自学或未按规定时间放学等现象,均作为教学事故记录,并按学校奖惩规定处理。
严禁增减课程和课时(一、二年级26节,三至六年级30节,七至九年级34节);严禁挤占音、体、美、道德与法治、地方课程、学校课程、综合实践课程等学科课时;严禁学校安排课时不规范,一周的课程安排在几天内;严禁教师课后补课;严禁不备课、不设计教学;严禁歧视后进生;严禁作业安排不批改;严禁拖延下课或放学;严禁未经学校同意,教师擅自停课、调班、代课;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;严禁教师穿着奇装异服、夸张珠宝进入课堂;严禁教师上课迟到、中空、缺课;严禁教师以“填鸭式”和“满堂灌溉”的方式授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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